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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创公司、韩猛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

发布时间:2014-04-23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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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事实:2008年起,上海瑞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创公司”)总经理韩猛、副总经理韩红昌为推广公司2345导航网站,在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微软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指使员工钱武星、罗华等人通过非法复制微软公司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制成“萝卜家园”等版本的盗版操作系统,并在盗版软件中捆绑、集成恶意代码,通过发布下载链接和雇用人员线下免费发放盗版光盘等手段,提高公司网站浏览量,吸引付费广告、加载有偿链接,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经审计,2345网站为瑞创公司获取营业收入共计2387万余元。 

        诉讼过程:2011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本案。浦东新区检察院经市检察院指定,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2012年6月4日案件被提起公诉。2013年2月4日,浦东新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瑞创公司罚金1000万元,判处韩猛、韩红昌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1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此判决为生效判决。

  评析意见:本案侵权时间历时三年之久,侵权行为涉及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86个城市,侵权软件数量和非法经营数额均特别巨大,被害单位(微软公司)曾就本案提出1亿元的民事赔偿请求。

  典型意义在于,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延伸办案效果,不仅积极开展法庭教育促使侵权人真诚悔罪,而且尽力修补社会关系,彻底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8名被告人当庭向被害单位鞠躬致歉,被告单位在庭审后通过官网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被害单位3600万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案件宣判后,被害单位专程至检察机关,对中国司法机关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和细致入微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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