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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渭南讯(记者解振国)《白鹿原》电影片尾曲老腔吼得震耳,但因为这段只有四句的小诗,自称是原作者的渭南人王元朝以侵权名义将影片的联合出品单位和发行方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渭南市中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曾作为电视栏目片头曲
王元朝原在渭南电视台工作,2004年担任该台《世相》栏目独立制片人。2006年8月,他创作了四句小诗:“风花雪月平凡事,笑谈奇闻说炎凉。悲欢离合观世相,百态人生话沧桑”。
王元朝请华阴民间艺人王振中,用华阴老腔的曲调演唱录制,“当时是在华阴市西岳庙的一棵大树下录制完成的。”王元朝回忆道。
这段老腔演唱,2006年8月起在《世相》栏目作为片头曲正式播出,并沿用至今。这一片头曲于2007年获省广播影视奖三等奖。“当时栏目组的工作人员,都能证明我是片头曲文字的创作者。”王元朝表示。
王全安:在国外,不清楚此事
“2012年上半年,具体日期记不清了,我在西安火车站广场大屏幕上看到电影《白鹿原》的宣传片,发现了片尾曲全文用了我为《世相》栏目创作的片头曲的全部文字内容,而且还将‘风花雪月平凡事’中的‘平’字改成了‘评’。”王元朝表示,在正式上映的影片中,“评”字改回“平”字,但又将第二句“笑谈奇闻说炎凉”中的“谈”字改为“看”字。
“影片的片尾曲既未署名,也未经过我的同意,还将文字篡改,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王元朝说,“当时,我通过朋友与导演王全安取得联系,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对此,昨日记者与电影《白鹿原》的导演王全安取得联系,王全安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此事,并说自己在国外,手机信号也不好,遂挂断电话。
渭南中院已受理此案
王元朝认为,自己的作品对影片《白鹿原》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媒体也给予了很高评价。记者在百度输入“风花雪月平凡事”,发现相关结果1.9万余条,大部分都是引自电影《白鹿原》中的片尾曲,几乎没有发现有关王元朝的任何痕迹。
2012年10月,王元朝将该文字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部分转让给一传媒公司。2012年12月,王元朝与该传媒公司作为原告,将影片的联合出品单位西部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旅游集团公司、西安影视制片公司、光影先锋(北京)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全安),以及发行方华夏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以著作权侵权纠纷告上法庭,请求将原告拥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内容从《白鹿原》影片中删除;同时要求赔偿损失100万元人民币、赔礼道歉等。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上周已正式受理此案。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 (责任编辑:陈睿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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