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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握手》被擅自改编 老作家获赔13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1-04-26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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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感动过整整一个时代的中国人”的长篇小说《第二次握手》作者张扬,近日将某出版社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出版社自己的署名权、改编权和获得报酬权,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40万等。近日,法院判决出版社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作者各项损失十几万元。

原告张扬诉称,2007年12月,被告出版社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1979年版长篇小说《第二次握手》改编成连环画并以《名家老版连环画·关庆留专辑》(全七册)的方式出版发行。连环画全套的外包装、《第二次握手》连环画单册的封面、内页、版权页对均未署张扬的名字。连环画出版发行3年来,在全国多家网络热销,出版社却从未向张扬支付任何报酬。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扬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出版、销售包括侵权连环画《第二次握手》的《名家老版连环画·关庆留专辑》;在《新闻出版报》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5万元、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元。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多份证据证明小说《第二次握手》的作者张扬是本案原告,故本院认定原告张扬是小说《第二次握手》的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被告作为专业出版机构未经张扬许可就径行出版,其主观过错和侵权情节较为严重。法院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以合理使用费为基础,确定赔偿数额100 000元。关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认为,原告张扬为创作小说《第二次握手》倾注了极大的心血,被告明知原著作者为张扬而未予其署名,其侵犯原告署名权的行为情节严重,仅公开赔礼道歉不足以抚慰其给原告造成的精神伤害,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具体数额由法院酌情确定。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被告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出版发行《名家老版连环画·关庆留专辑》,并在十日内在《新闻出版报》上刊登声明,就其侵权行为向原告张扬赔礼道歉,赔偿原告张扬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十万二千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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