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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改编自作家老舍经典作品的电视连续剧《四世同堂》播出后引起巨大反响,那些生动而有个性的人物成为一代人心中难以超越的经典。而今,时隔二十余年,新版《四世同堂》再次登上荧屏却遭诉讼纠纷。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原告高先生诉被告北京履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华夏视听环球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高先生诉称,自己是中央美术学院版画系一知名教授,1998年为老舍小说《四世同堂》创作5幅版画,并作为1998年1月版的《四世同堂》小说插图正式出版发行。但在三被告制作、发行的2009年新版电视剧《四世同堂》中,三被告未经原告的许可,擅自改动并使用其5幅已发表的版画作品作为该剧片头组成部分,且未按规定向原告支付报酬。
原告认为,其对5幅版画作品享有著作权,三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使用其作品且未支付合理报酬,其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权利。故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在全国及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51168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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