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
因在酒店客房提供点播视频,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北京某大厦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3个诉讼请求共索赔13万余元。本网近日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乐视网在起诉书中称,乐视网称其独家享有影视作品《桃花运》、《疯狂的赛车》和《我叫刘跃进》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北京某大厦未经许可并且未支付报酬,在其酒店客房内提供上述影视作品的视频点播服务,侵害了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获得报酬权,并造成了巨大损失。
据了解,近年来,朝阳法院受理的侵犯影视作品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逐渐增多,被告多为视频分享网站或者是上网服务公司,并且多为通过广域网传播。但此次受理的该系列案件,涉及通过客房内电视机和机顶盒相关设置,由入住客户进行点播的方式进行传播影视作品,这在朝阳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中,尚属首例。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