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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海盗王”著作权三网络高手领刑

发布时间:2008-09-1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李鸿光
标签: 海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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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9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高江斌、王超和周吕兵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分别并处罚金5万元。

  高江斌等3人均为湖北省十堰市无业人员,身为“80后”的他们,尽管学历不高,但均为网络高手。其中,高江斌和王超从小就是喜欢玩电脑的好朋友,自2005年起又合伙在网上做生意买卖手机、笔记本电脑赚钱,每月收入有2万元左右。后来,高江斌和王超又认识了周吕兵。2007年12月,3人在十堰市租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屋,各自带着女友各住一间,厅里放了4台电脑使用。事后,王超借用周吕兵女友的身份证申请了宽带,安装了一台路由器连接4台电脑。平常情况下,3人就在家中利用网络赚些钱:周吕兵帮人制作程序,王超帮人处理图片,高江斌则帮人做些网络安全方面的维护。

  2008年1月上旬,高江斌和王超在搜豆网看到有出售“海盗王”游戏的服务端程序。精通该程序的高江斌和王超知道,有了该程序就可以开设“海盗王”私服赚钱。为此,他们购买了该程序,再从官方网站下载了客户端程序,测试后觉得可以用,3人遂着手开设私服网。为此,周吕兵注册了一个名为www.51hdw.comde的域名,从广东湛江租用了两台服务器,开设了网站。高江斌负责架设服务器和远程维护,网站页面由周吕兵制作,王超做些美工方面的修改。案发后,法院查明,从2008年1月18日至2月27日间,这个51海盗私服网站通过出售虚拟武器、装备给玩家的方式牟取利益,违法所得达18.6万余元。3人被警方抓获后,其亲属帮助退缴了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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