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渡边淳一沪上版权纠纷案迷雾重重

发布时间:2008-08-07 来源:新闻午报 作者:
标签: 渡边淳一
字号: +-
563



  一个月前,日本著名作家渡边淳一曾来沪要求维权。昨日,被其以侵犯版权为由告上法庭的文化艺术出版社,却当庭出具“由渡边签署的版权合同”,让人颇感戏剧性,也让这起跨国版权纠纷案陷入迷雾。

  在昨天《爱的流放地》的著作权审理中,渡边淳一的代理律师指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爱的流放地》并没有得到渡边淳一的正式授权,而龙之梦龙强书城则违规销售了这一侵权图书,两被告应停止一切相关的侵权行为。

  渡边淳一要求文化艺术出版社在主流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其50万元损失。

  戏剧性的是,被告方代理律师昨在庭上出示了“2007年6月由渡边淳一签署的《爱的流放地》出版合同”,以证实被告方行为的合法性。据被告律师介绍,《爱的流放地》的这份出版合同是由渡边淳一、文化艺术出版社和上海喜二文化公司三方共同签署,“渡边还曾获得4.2万元的版税。”

  “渡边的出版合同一贯由他起草签名然后邮寄过来,合同一式三份,渡边应该也有一份。”文化艺术出版社总编室主任张洪宇对渡边完全不知出版合同一事表示不解。不过,他向记者表示,出版社愿意接受庭外调解,条件是渡边淳一必须向他们致歉。

  但是,渡边淳一通过代理律师表示,他对签过这份合同毫无印象,只知道《爱的流放地》的版权转交给了上海喜二文化公司。对此,渡边的代理律师认为,不排除出版社有误导和欺骗的嫌疑。

  事实上,渡边淳一2007年来沪参加《钝感力》首发仪式时曾对外表示,新作《爱的流放地》将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但后来该书版权却授予了上海喜二文化公司。由于该公司并不具备出版资格,便将版权转卖给了文化艺术出版社。不过喜二文化公司昨日并未出庭,因此使得案情陷入迷雾之中。(记者 干琛艳)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