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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致中国作协主席信件遭拍卖 起诉索赔被驳

发布时间:2008-07-29 来源:新京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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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给中国作家协会主席铁凝的一封信在网上被拍卖,内蒙古作家许名扬将中国作协告上法庭,要求删除网络拍卖内容,退还所拍卖信函,并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费等共计6万元。朝阳法院近日一审判决驳回了许名扬的诉请。

  许名扬:作协管理不力致信件上网拍卖

  内蒙古籍诗人许名扬,70岁,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据许名扬称,今年2月1日,他在网上发现自己写给铁凝的挂号信件在孔夫子网上进行拍卖,并被挂上了标题:著名内蒙古诗人许名扬(阿拉坦托娅)致铁凝表示愤怒。

  许名扬表示,这封信实际上是他于2006年底写给铁凝的,原因是2006年6月2日是郭沫若给许名扬写信50周年,他将郭老的亲笔信和撰文投给作协所辖几家报刊,但未收到回信。许对此十分愤怒,写信向铁凝反映此事。在信内,许名扬还另附有其纪念郭沫若的一篇文章和郭沫若亲笔信复印件。

  许名扬说,信件在网上被拍卖后,点击率很高,并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较大干扰,精神受到很大伤害。其认为,此信出现在网上拍卖是作协内部管理不力所致,因此起诉。

  作协:许名扬致作协信件早已遗失

  中国作协代理律师王延涛承认,作协确实收到了许名扬的信件,但他称,协会在2007年搬家的过程中将信件遗失了,但遗失信件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且遗失信件并不必然导致信件在网络上被拍卖。王延涛认为,在网络上拍卖信件的人才是侵权人。

  许名扬不认可作协的解释,认为不排除作协故意将信函提供给拍卖者的可能。

  法院:原告难以证明作协与网络拍卖有关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许名扬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作协与网上拍卖的信函有关系。尽管该信函内容是由许名扬所书写,著作权属于他,但信函寄给作协后,作协就取得了信函的所有权,作协当然可以以自己的意志处分信函,其并不具有保管该信函的义务。而且,作协将该信件遗失甚或转让,并不必然导致网上拍卖。

  法院据此驳回了许名扬的起诉。(记者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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