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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廉美超市遭中国音著协状告侵犯著作权

发布时间:2008-04-30 来源:新京报 作者:陈俊杰 王殿学
标签: 音著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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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美廉美金顶街超市侵犯音乐著作权案,近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理。

  音著协在起诉书中表示,美廉美金顶街超市在没有征得其许可,没有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在超市里使用音乐作品《烛光里的妈妈》乐曲作为场所的背景音乐,侵犯了其管理的著作权,要求赔偿1.65万元。昨日,美廉美金顶街超市办公室胡主任转述总部意见,愿意与音著协就此事磋商。

  背景音乐是指在商场、饭店、酒吧、超市等营业性场所内,以机械表演的方式使用的音乐。其付费既是国际惯例,也有法律依据。

  音著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最近几年一直致力于解决背景音乐的收费许可问题,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维权。

  2004年,音著协曾就背景音乐问题起诉长安商场,此案被称为中国背景音乐侵权第一案。后双方对收费问题进行和解,音著协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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