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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瓜乐队起诉维京侵权 希望乐团不用于商业用途

发布时间:2008-03-27 来源:新京报 作者:
标签: 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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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刚刚重组复出的碎瓜乐队近日把他们合作十七年的老东家维京唱片公司告上了法庭,起因是维京唱片非法使用乐团名称和音乐作为商业宣传用途,侵犯了乐队的利益和形象。

  乐队的诉状中写道:他们辛苦努力二十年,好不容易建立起不错的口碑,但是维京唱片却在没有经过事先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一个和亚马逊书店合作的百事可乐公司的宣传广告中使用他们的乐团名称和音乐作品,这严重损害了碎瓜的形象。

  正在澳大利亚巡演的碎瓜乐队灵魂人物比利·科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就知道维京在跟百事谈合作的时候,跟对方说他们有这个权利,殊不知我们乐队却觉得他们绝对没有这个权利。”比利还表示以前在和维京唱片合作的时候,他们经常因为版权问题起纷争,而且乐队方面始终认为自己有不让自己的作品出现在商业促销活动中的权利。碎瓜乐队为了防止前东家滥用自己的作品,现在正准备买回自己歌曲和唱片的版权,但是公司方面始终不愿意合作。

  对于这场官司,比利表示他和他的乐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维京唱片付给他们应得的宣传利润,并且希望未来也不能再有私自把乐团名称和作品用在商业用途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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