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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老太婆》被告侵权 法院判定其并非剽窃

发布时间:2008-03-25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
标签: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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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剧《双枪老太婆传奇》被小说《双枪老太婆前传》作者起诉剽窃。近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电视剧并非剽窃小说,也不是根据小说改编而来。

  去年以来,小说《双枪老太婆前传》作者向法院起诉,称电视剧《双枪老太婆传奇》的结构、主要人物以及人物关系等细节均源于自家小说,剽窃了其小说的内容。据了解,《双枪老太婆传奇》2006年年初在渝首播,之后在央视第8、第12频道播出过。记者昨日获悉,近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称两部作品由于取材于相同背景,因此在部分人物、情节与场景方面存在相似性,但是电视剧和小说中相似且属于小说独创的内容只占极少比例,因此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剽窃。(记者 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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