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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斯尼公司状告上海东方网点侵犯网络传播权

发布时间:2007-12-0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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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杨金志11月30日报道: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9日庭审理一起案件,迪斯尼公司状告上海东方网点公司的一家网吧,称对方擅自播放迪斯尼公司的《加勒比海盗2影片,要求赔偿25元。同时作为被告的还有提供技术服务的北京捷报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迪斯尼公司是电影《加勒比海盗2的版权人,对这部影片享有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著作权。迪斯尼公司诉称,经过调查发现,北京捷报互动有线公司专为网吧定制娱乐平台,通过远程服务向网吧提供片源库、影视频道页面的自动更新维护服务。上海东方网点同心店有限公司就安装了“捷报网吧乐园”网吧影视点播系统。

  迪斯尼公司认为,东方网点同心店通过“捷报网吧乐园”系统向用户提供电影《加勒比海盗2》在线观看和下载服务。由此,迪斯尼公司认为捷报公司和东方网点同心店共同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29日法院对此案第一次开庭,原告、被告双方在法庭上交换了证据。法院将在审理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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