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关注司法审判

即是关注我们自身的生存价值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齐齐火锅抄袭《火锅赋》赔10万

发布时间:2007-11-29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作者:
字号: +-
563
        “齐齐火锅”涉嫌著作权侵权一案近日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重庆市齐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赔偿作家朱墨经济损失10万元,并登报道歉。而朱墨要求支付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被法院驳回。朱墨昨天表示,正在考虑是否上诉。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朱墨创作了《火锅赋》一文,发表于2000年7月10日《重庆日报》,该赋当中长286字的内容,被“齐齐餐饮公司”用于制作了《齐齐火锅赋》牌匾,并放置于该公司的多家直营店和加盟店。“齐齐餐饮公司”没经作者许可抄袭使用其内容,没有注明来源和作者,侵犯了朱墨对《火锅赋》的著作权。(记者 陈杰)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