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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七剑》著作权一软件公司赔偿12万

发布时间:2007-11-26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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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淀法院昨日消息,该院审结了电影《七剑》著作权人诉点对点软件开发者和经营者的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法院确认通过点对点软件故意帮助网络用户未经相关著作权人授权而网络传播电影《七剑》构成侵权。

  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系电影《七剑》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著作权人。北京正乐佳科技有限公司系使用点对点技术的PP点点通软件开发者。在网络环境下运行PP点点通软件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之后,在未输入任何关键字情况下点击搜索选项,网络用户将自动登录正乐佳公司经营的网站,该网站设置“下载人气榜30强”栏目,其中电影《七剑》位居其首,并注明导演为徐克,主演为黎明、甄子丹、孙红雷等,类型为武侠、动作,片长为90分钟,并载有电影《七剑》的内容简介。网络用户点击“下载”选项即可免费下载电影《七剑》。

  慈文公司认为正乐佳公司开发的软件,侵犯了其对电影《七剑》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正乐佳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等。法院通过审理,判决正乐佳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慈文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2万余元。(记者 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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