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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王海”在南昌一审败诉

发布时间:2007-11-14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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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先向作者买断文章的版权,然后起诉那些转载了这些文章的网站,三年的时间里詹启智将300家网站告上法庭,这其中包括南昌的20余家网站。他也因此被人戏称为“网络王海”。

  据了解,詹启智近两年来平均每三天就要打一场官司。网络界甚至“谈詹色变”,不少网络公司的老板一碰面就互相问道:你被詹启智告了吗?

  不过,詹启智两年来在“网络维权”中首次遭遇“滑铁卢”的官司却是与南昌华夏营销网的较量。据了解,詹启智此次官司一审败北的主要原因是举证不足。

  转载他人文章惹来官司

  詹启智2004年10月成立了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简称“三面向公司”)。这是一家专门从事著作权许可、转让和再许可的民营版权公司。2007年3月,该公司以版权所有人的名义将华夏营销网告上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13日下午,华夏营销网的负责人汪灶发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该公司与江西聚合实业有限公司同时接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三面向公司”将他们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这两家网站刊登了“三面向公司”已经买断版权的文章。“华夏”与“聚合”两公司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三面向公司”提出了赔偿318200元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网络王海”南昌遭遇“滑铁卢”

  “华夏”与“聚合”的委托代理人刘平告诉记者,“三面向公司”的“维权”有一套固定的模式:先是检索哪些网站转载了作者文章,然后与作者签订合同并买断版权,通过公证等机关保留证据,进而向相关单位发出律师函,指出侵权,要求赔偿,每篇文章索赔几千元乃至数万元不等,“相对而言,他们购买版权的费用很低,而他们因此稿获得的赔偿款,远远大于此数额。”

  刘平认为,詹启智“网络维权”的动机让人怀疑,因为很多文章作者根本不知道詹启智买断他们版权的用意实际上是被詹启智用来牟利的手段。说白了,就是詹启智利用跟文章作者买断版权来挣钱,很多文章的作者都被利用了。

  “虽然詹启智通过买断版权的形式与文章作者签订了版权转让合同,而且通过公证部门公证了,但并不代表文章的原作者所签的姓名是否真实。如詹启智此次告‘华夏’与‘聚合’两公司侵权,其所列举的作者没有一个愿意站出来为他作证。我的这一观点得到法庭的认可,并作为有效证据来使用。”刘平在谈到出招击败詹启智时显得有点高兴。

  因此,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民事裁定,认为詹启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华夏”所转载的文章侵害了詹所在公司的利益。驳回詹的诉讼请求,并承担100元的案件受理费。(记者 钟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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