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成都书法家再次状告“四川金盆地”侵权
字号: +-
563
去年8月,成都书法家欧阳松状告四川金盆地(集团)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官司,通过省高院二审判决尘埃落定:金盆地公司赔偿欧阳松6.8万余元。此案近日再起风波。因在市场上发现原包装“金盆地”产品,欧阳松再次状告金盆地公司以及经销商侵权。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欧阳松列举,至今成都市区商店内仍摆着包装上印有他享有著作权的“金盆地”字样的酒产品出售,但金盆地公司代理律师王崇云称,市场上流通的原包装产品是省高院判决前所生产的,是已经存在的客观事实的延续。两被告都不接受调解,法院宣布择日宣判。(记者 舒张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