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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果电视购物侵权判赔50万

发布时间:2007-09-2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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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销售的卫星导航仪抄袭了其他公司的电子地图,橡果电视购物等3家公司被告侵权。昨天,海淀法院作出判决,橡果电视购物等公司向北京四维图新导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原告四维图新认为,3被告生产销售的“e路航”LH520型GPS卫星导航仪中的电子地图中,剽窃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导航电子地图,包括复杂道路形状、相对位置及水系和绿地等背景的形状等,特别是地图的暗记都相同。(记者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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