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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院开审《敦煌宝藏》光盘侵权上诉案

发布时间:2007-09-29 来源:新华网甘肃频道 作者:郭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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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敦煌研究院状告甘肃音像出版社《敦煌宝藏》VCD音像制品侵权纠纷上诉案。2007年6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已过诉讼时效”及“未能完成其证明责任”等为由驳回了敦煌研究院的起诉。敦煌研究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提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40万元的上诉请求。二审庭审中,双方围绕自2003年7月后,甘肃音像出版社是否存在持续的侵权行为,以及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展开了激烈辩论。

  法庭陈述结束后,双方同意调解。敦煌研究院的代理人赵近元律师表示,之所以对簿公堂,旨在维护合法的著作权益和正常的市场秩序,敦煌研究院愿意放弃40万元的赔偿金额,但要求甘肃音像出版社予以书面道歉。甘肃音像出版社代理人成培茎律师不接受该调解方案,要求对方撤诉。最终,调解不成。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2001年和2003年,敦煌研究院发现市面上销售由甘肃音像出版社1999年6月制作、出版发行的《敦煌宝藏》VCD光盘。经比对发现,《敦煌宝藏》VCD光盘摄录的画面,是以翻拍敦煌研究院享有著作权的《中国石窟•敦煌莫高窟》等3套艺术画册摄影作品的方式制作形成的。敦煌研究院遂将甘肃音像出版社起诉到兰州中院。(记者 郭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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