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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家乐福发现盗版线索鸟人公司告倒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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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北京鸟人艺术公司著作财产权和录音制作者权为由,判决江西金科光盘有限公司和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停止复制和出版侵权光盘,并共同赔偿18万元。
北京鸟人艺术公司作为《你是我的玫瑰花》、《宝贝》等歌曲的著作权人,制作了由该公司签约歌手庞龙、南合文斗演唱上述歌曲的录音制品,且授权他人出版CD唱片,但是,该公司发现北京家乐福公司售卖的《乐坛最强新人》、《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的涉案CD光盘,收录了原告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上述歌曲。该光盘是由辽宁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由江西金科公司复制。因此,原告分别将辽宁广播电视出版社、江西金科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总共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江西金科公司和辽宁广播电视出版社侵犯了北京鸟人艺术公司的著作财产权和录音制作者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北京鸟人艺术公司经济损失总共18万元。(大任)
北京鸟人艺术公司作为《你是我的玫瑰花》、《宝贝》等歌曲的著作权人,制作了由该公司签约歌手庞龙、南合文斗演唱上述歌曲的录音制品,且授权他人出版CD唱片,但是,该公司发现北京家乐福公司售卖的《乐坛最强新人》、《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的涉案CD光盘,收录了原告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上述歌曲。该光盘是由辽宁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由江西金科公司复制。因此,原告分别将辽宁广播电视出版社、江西金科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总共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江西金科公司和辽宁广播电视出版社侵犯了北京鸟人艺术公司的著作财产权和录音制作者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北京鸟人艺术公司经济损失总共18万元。(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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