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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歌曲遭网络广传播 著作权人要“青葡萄”赔偿

发布时间:2007-09-11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王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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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网上红歌传播权限争议,近日,上海步升大风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北京青葡萄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公司立即停止对其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歌曲之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10000元。据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近日,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网址为www.pootao.com)向公众提供了原告所拥有录音制作者权的82首歌曲,其中包括许魏《在路上》专辑、《留声十年 绝版青春 许巍北京演唱会》专辑中的全部歌曲,胡彦斌《胡彦斌 一呼天下音》专辑、《音乐密码 Music Code》专辑中的全部歌曲,以及花儿乐队《花天喜事》、《花季王朝》专辑中的全部歌曲。原告称,上述曲目的录音制作者权均归原告所有,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曲目,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权益,并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原告并提出要求被告赔偿其为调查侵权行为和起诉被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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