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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判编剧和央视赔偿4万元

发布时间:2007-08-28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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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作家喊雷状告央视小品侵权一审胜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编剧”徐英向喊雷赔礼道歉,被告央视须更正说明小品《鸭蛋》改编自小说《鸭趣》,以消除影响。同时,法院还判令被告徐英和中央电视台各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二万元。

  法院认为:“在刘汉雷向中央电视台提出异议并提交权属证明的情况下,中央电视台只要表面进行审查,就很容易发现小品《鸭蛋》确实有根据刘汉雷的《鸭趣》改编的可能,因此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制止侵权行为的延续和侵权范围的扩大。但中央电视台在权利人发出通知后,未采取合理措施制止侵权,扩大了侵权范围和损失,产生了不良影响,具有过错,间接侵犯了刘汉雷的著作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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