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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陵简介》剽窃一案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2007-08-23 来源:华商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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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0月,本报报道了黄陵县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干部寇云龙,状告陕西炎黄文化研究会等四家单位在市场上公开发行的《黄帝陵简介》一书剽窃其作品《千古圣地黄帝陵》并索赔300万一案,今年7月26日,此案审理结束,寇云龙一审胜诉,被告判赔6万元。

  2006年5月,寇云龙发现,市场上的“轩辕黄帝纯银彩色纪念币”套装中,《黄帝陵简介》一书中的70多页4万多字的内容及100幅摄影作品剽窃了自己的作品《千古圣地黄帝陵》。10月,寇云龙以侵犯著作权为名,将“轩辕黄帝纯银彩色纪念币”套装制作发行方中集隆鑫(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陕西炎黄文化研究会、黄陵县黄帝陵管理局和黄陵县祭陵办四家单位告上法庭,并提出300万元的索赔。

  10月下旬,该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长达9个月、先后4次开庭审理后,法院认定寇云龙为《千古圣地黄帝陵》一书的作者,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中集隆鑫(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未经寇云龙许可,复制其作品,以《黄帝陵简介》之书名随附“轩辕黄帝纯银彩色纪念币”套装发行,已构成剽窃。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四家单位立即停止侵犯寇云龙著作权的行为,销毁侵权印刷品,并在媒体上发表向寇云龙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同时,法院驳回了寇云龙索赔300万元的请求,判决四家单位赔偿寇云龙损失6万元。对此判决,寇云龙昨日表示,可以接受,不打算上诉。(记者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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