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关注司法审判

即是关注我们自身的生存价值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漫画被网站擅自使用 漫画家几米索赔30万

发布时间:2007-08-07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赵志雪
字号: +-
563

资料图:几米漫画作品

  因发现自己的漫画作品被某网站擅自使用,供用户作为手机主题下载,著名的台湾漫画家几米日前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北京兴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院,提出索赔额30万元。记者上午获悉,该案已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

  几米本名廖福彬,其在递交法院的诉状中称,他所创作的《向左走、向右走》、《月亮忘记了》、《地下铁》、《照相本子》、《森林畅游》、《我只能为你画一张小卡片》、《遗失了一只猫》等绘画书籍,出版后深受读者欢迎。但是,他却发现,北京兴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原告同意,竟然在网站上擅自使用他上述作品中的内容供用户作为手机主题下载。

  几米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所拥有的著作权,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支付30万元赔偿金,并在侵权网站上刊登致歉声明,并支付聘请律师费和办案差旅费2.5万元。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