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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开晒啦”申请注册商标遇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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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众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众享公司)欲将旗下手机应用软件“开晒啦”的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使用于在线游戏等服务上,因被认为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先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驳回了注册申请。随后,众享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商评委所作对系争商标“开晒啦”不予核准注册的复审决定被撤销,并需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
据了解,系争商标为第16206508号“开晒啦”商标,由众享公司于2015年1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等第41类服务上。2015年12月,商标局对系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众享公司不服,于2016年1月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经审查,商评委于2016年6月14日作出复审决定,认定系争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据此驳回了系争商标的注册申请。
众享公司不服商评委所作决定,继而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悉,在一审诉讼阶段,众享公司向法院提交了手机应用软件“开晒啦”的屏幕截图,用以证明系争商标为原创设计手机应用名称且已进行了实际使用。
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系争商标不属于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的缺乏显著特征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据此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决定。商评委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晒”是网络新兴词汇,具有“炫耀”的含义,而“开晒啦”是祈使句式的短句,与日常生活中口号的表达方式更为接近,具有“炫耀一下”的含义。系争商标指定使用于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开晒啦”并非这些服务提供者经常使用的口号。因此,将系争商标使用在上述指定服务上,能够发挥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具有显著特征。据此,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商评委所作对系争商标“开晒啦”不予核准注册的复审决定被撤销,并需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
据了解,系争商标为第16206508号“开晒啦”商标,由众享公司于2015年1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等第41类服务上。2015年12月,商标局对系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众享公司不服,于2016年1月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经审查,商评委于2016年6月14日作出复审决定,认定系争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据此驳回了系争商标的注册申请。
众享公司不服商评委所作决定,继而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悉,在一审诉讼阶段,众享公司向法院提交了手机应用软件“开晒啦”的屏幕截图,用以证明系争商标为原创设计手机应用名称且已进行了实际使用。
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系争商标不属于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的缺乏显著特征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据此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决定。商评委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晒”是网络新兴词汇,具有“炫耀”的含义,而“开晒啦”是祈使句式的短句,与日常生活中口号的表达方式更为接近,具有“炫耀一下”的含义。系争商标指定使用于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开晒啦”并非这些服务提供者经常使用的口号。因此,将系争商标使用在上述指定服务上,能够发挥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具有显著特征。据此,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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