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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又遭侵犯 格力电器再次胜诉

发布时间:2014-04-04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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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格力电器诉中山市黄圃镇双菱电器燃具厂侵犯格力商标专用权一案尘埃落定。格力电器再次胜诉。

  2014年3月,格力电器诉中山市黄圃镇双菱电器燃具厂侵犯格力商标专用权一案尘埃落定。格力电器再次胜诉。

  早在2012年9月,在格力电器品牌维护人员的市场走访中就已发现,标注有“格力厨卫(中国)电器有限公司”监制、“中山市黄圃镇双菱电器燃具厂”生产的厨卫侵权产品,以厂家直销及专卖店的形式大肆在市场上销售。经举报,2013年4月,中山市工商行政执法将其查处。格力电器于2013年10月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4年3月,中山市第二级人民法院开庭,由于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法院判决中山市黄圃镇双菱电器燃具厂行为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同时涉及不正当竞争,被告在规定时间内销毁全国范围内的库存侵权产品,并支付原告格力电器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元。

  在今年“两会”上,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向大会建议“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她介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侵权问题时有发生。格力电器就是深受其扰的自主企业之一。

  我国自主品牌和企业之所以少,就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知识产权人才缺乏、法制政策不够完善等原因导致的。然而民族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支柱,只有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鼓励企业创新,企业才能潜心科研,真正掌握核心技术,不受制于人。

  “每个科技成果的取得,企业都付出了大量的研发资金和人力成本,希望国家今后能越来越重视、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打击那些投机取巧、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为真正的创新企业创造出一片干净的天空。”董明珠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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