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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权尘埃落定 终审判给广药集团

发布时间:2012-07-17
标签: 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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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下午3点,王老吉商标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市新闻中心举行。广药集团宣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7月13日终审裁定,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这意味着持续445天的王老吉商标案件正式以广药集团的完胜结局。

广药集团介绍,2000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主合同,商标租期从2000年至2010年5月。但2002年及2003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三次行贿,分别补签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将商标使用期限延至2020年。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上述两份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5月17日,鸿道集团向法院提起了撤销裁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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