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找来第三者趟混水 “两厨”相争又起波折
字号: +-
563
就在“厨师乐”状告“厨帅乐特标”商标侵权案审理之际,“厨帅乐特标”所有人吕某已通过代理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厨师乐”的外观为无效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前已受理。
8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武汉亚太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武汉亚太)状告武汉厨师乐商贸公司(简称厨师乐)、广东某味精厂及东莞一销售公司商标侵权案。武汉亚太认为,厨师乐的“厨帅乐特标”鸡精与自己的“厨师乐”鸡精商标以及包装袋等近似,容易造成混淆,误导消费者。
就在开庭之前,厨师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厨师乐”外观专利无效。市中级法院因此下达了“民事裁定书”,中止了外观专利权部分的审理。
厨师乐的理由是:“厨师乐”包装袋外观专利的申请时间是2006年10月,而此前,就有名叫“大厨乐”的鸡精申请了外观专利,两者设计风格相近。
有关专家称,“厨帅乐特标”将本不相干的“大厨乐”扯进这起官司用意明显,如果知识产权局宣告“厨师乐”外观专利无效,那么受益者将是“厨帅乐特标”。
8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武汉亚太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武汉亚太)状告武汉厨师乐商贸公司(简称厨师乐)、广东某味精厂及东莞一销售公司商标侵权案。武汉亚太认为,厨师乐的“厨帅乐特标”鸡精与自己的“厨师乐”鸡精商标以及包装袋等近似,容易造成混淆,误导消费者。
就在开庭之前,厨师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厨师乐”外观专利无效。市中级法院因此下达了“民事裁定书”,中止了外观专利权部分的审理。
厨师乐的理由是:“厨师乐”包装袋外观专利的申请时间是2006年10月,而此前,就有名叫“大厨乐”的鸡精申请了外观专利,两者设计风格相近。
有关专家称,“厨帅乐特标”将本不相干的“大厨乐”扯进这起官司用意明显,如果知识产权局宣告“厨师乐”外观专利无效,那么受益者将是“厨帅乐特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