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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你”赢了“真的好想你”

发布时间:2007-07-20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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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好想你”与“真的好想你”历时6年的商标纷争,日前终于尘埃落定:郑州市帅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龙”)注册的“真的好想你”商标,6月20日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

  然而,双方的“恩怨情仇”或许还只是个开始:由于认为自己长期被帅龙公司知识产权“侵扰”,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星”)向法院反诉帅龙公司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将其未注册的“好想你”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

  然而,“龙虎斗”尚未结束:目前双方互相提交的相关诉讼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仍有14件悬而未决。

  缘起
  两个“卖布商人”相识

  世界上90%的大枣产自中国,新郑是著名的“中国红枣之乡”,加上邻近的中牟县,红枣种植面积达20多万亩。

  小小红枣做成红红火火的大产业,使曾经辉煌的枣乡新郑再次声名鹊起。红枣制品,正逐渐成为郑州乃至河南的一张“名片”。

  这张“名片”的最初设计者,不是出自国内专业设计机构,而是来自于新郑和中牟两地的两个“卖布商人”。他们就是后来奥星和帅龙公司各自的当家人。

  1985年,读完高中的石聚彬开了一个代销卖布点,在赶集之前得去批发市场把布匹买回来。乡里赶集的地方是轮流开市,都要早早地到市场去占个摊位,除了去家门口的孟庄,还要在天不亮时动身去离家很远的中牟县,因而与中牟芦医庙乡任楼村的“同行”李书团相识。

  虽然卖布很辛苦,但他们也小赚了一笔,体会到做生意的快乐,乡亲们也把他们当作“老板”看了,很羡慕他们,他们也被当地老乡称为“能人”。

  后来,他们又打起大枣的主意,从收购大枣到南方进行贩卖,再到后来他们同时看上红枣深加工项目、相继创办各自公司,此时,双方尚能相安无事。

  结怨
  为商标展开“龙虎斗”

  都是商标惹的祸。

  商标,让曾经患难与共的朋友,从此走上陌路:为了“好想你”与“真的好想你”商标,双方官司从郑州打到北京。

  早在2001年年初,奥星以帅龙涉嫌侵犯其“好想你”香烟盒状枣片两项外观设计专利为由,将帅龙告上法庭。郑州中院经过审理,认定帅龙生产的“忘不了”枣片包装构成专利侵权。

  帅龙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1年12月,帅龙再次被认定为专利侵权,分别赔偿奥星经济损失5000元、1万元。

  2003年到2006年年底,帅龙相继申请了奥星已拥有的“好想”、“奥健”和争议之中的“好想你”等商标共68件。同时还申请了河南著名商标“思念”、“好想”和同属郑州地区另外一家红枣加工企业的“亲人”商标。

  至此,两家红枣加工企业的矛盾完全激化,成了一对“冤家”,法庭上见面的“常客”。

  跟进
  “战火”从郑州烧到北京、海南

  今年3月,帅龙在北京起诉奥星侵犯其“真的好想你”商标专利权。

  该案起因,源于2005年12月份的红枣销售旺季,帅龙先后在北京、海南,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奥星红枣食品,涉嫌侵犯自己商标专利权。

  因此时帅龙拥有国家商标局注册的“真的好想你”商标权,两地工商部门当即对奥星在当地多家专卖店价值数十万元的产品进行了查封。奥星随即向河南和北京、海南工商部门进行情况反映,指出两家企业的“好想你”、“真的好想你”商标还处在争议、异议期,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不应封存。随后北京、海南两地工商部门退还了扣押产品。

  “我们一直认为一个企业正规经营,创新发展才是根本之道。'好想你'专利纠纷还没有最终水落石出,帅龙却到外省市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目的就是要扰乱我公司的正常经营。”7月16日,奥星实业副总经理、行政总监石聚领这样看待帅龙在北京、海南发生的事件。

  而帅龙负责人李书团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有自己的委屈:“我们合法拥有国家商标局注册的'真的好想你'商标,对方却一直说我们是恶意抢注,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

  在异地开打的这场官司,法庭最终以两家企业商标还处于争议、异议期为由终止了审理。

  判决
  6年商标恩怨终于有了了断

  “真的好想你”是否该撤,成为双方“交火”并攻守的焦点。

  2003年1月,奥星公司对郑州帅龙注册的“真的好想你”商标提出争议裁定申请。

  2006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作出裁定,“好想你”是奥星使用在先的商标,且已在市场上有相当知名度;“真的好想你”与“好想你”文字构成相似,在含义上有递进关系;帅龙公司在第29类“干枣、山楂片”等商品上注册的“真的好想你”商标,其行为已构成《商标法》第31条“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恶意行为。因此,裁定帅龙在上述类别上的注册依法应予以撤销,但保留了“腌制蔬菜、果冻、水果罐头”等其他商品注册。

  对此裁定,奥星和帅龙均表示不服,双方均对国家商评委提起行政诉讼。2006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帅龙抢先注册“真的好想你”具有恶意,撤销帅龙公司“真的好想你”商标在第29类上所有商品的注册。同时,认定帅龙公司在法庭上提供虚假证据妨害诉讼,对其作出处罚3万元的制裁。至此奥星终于初步获胜。

  帅龙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今年6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帅龙公司注册“真的好想你”商标的行为属于《商标法》第41条“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果
  争了多年双方均遍体鳞伤

  6年纷争,终于有了结果,但双方却没有一方能够真正绽放笑颜。

  对于奥星而言,终审胜诉之后,换来的不是胜利的微笑,而是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因为要通过国家商评委拿到“好想你”商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石聚领向记者解释了“好想你”商标迟迟未能授权的原因:1999年,奥星开始使用并申请注册“好想你”商标,经查询发现,沈阳一家公司已经在第29类“干枣、水果片”等相同和类似商品上申请了“想你”商标。无奈,只好申请注册“好想”。2003年,“好想”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又花费30万元从沈阳公司购买了“想你”商标,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好想你”商标。然而,就在奥星煞费苦心为了注册“好想你”商标“曲线救国”时,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帅龙提前申请并注册成功了“真的好想你”商标,然后对奥星在多个类别上申请的“好想你”商标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奥星不甘心自己投入近千万资金打造的“好想你”品牌付诸东流,之后又通过北京、郑州多家商标代理机构,提出“好想你”文字及图、“奥星好想你”等多个商标,但均在即将“出线”的公告期,被帅龙提出争议或异议而“拉下马”,从而引发了双方无休止的商标争夺战。

  奥星的委托代理律师张树才说,这次帅龙公司虽然在29类上的“真的好想你”商标被撤销,但帅龙很可能不甘心而上诉,帅龙已经向国家商评委对奥星申请注册在多个类别上的“好想你”商标提起异议,等待奥星的可能又是一个6年的“马拉松”征程。

  “好想你”欲借驰名商标自保

  危机尚未解除。

  刚从泥沼之中拔脚的“好想你”商标,如今又是“四面楚歌”:台湾、河北等地一些企业,直接抢注“好想你”商标,商标图形、外观设计和“好想你”一模一样。

  “我们近期通过商标注册监控,发现已经有河北人在'安全套'上注册'好想你'商标,这对于新郑大枣而言,无异于一场'奇耻大辱';台湾有人在第29类抢注'好想你'商标,企图今后高价出售给奥星公司……”石聚领说,所有这些商标纠纷问题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就是认定“好想你”为驰名商标。

  为争驰名商标,奥星与帅龙间的战火再次在郑州燃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初开庭审理了奥星诉帅龙不正当竞争案。奥星当庭要求帅龙赔偿其90万元经济损失,同时请求法院认定其因为帅龙“捣乱”而迟迟未能注册的“好想你”商标为驰名商标。

  “长期以来,帅龙公司恶意抢注我公司的商标,给我公司的经营和信誉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次,我们要新账、旧账一起清算。”石聚领搬出了摞起来有近一人高的证据,誓言要讨个公道。

  而帅龙委托代理人则认为,该公司根本没有模仿或贬低对方,他们只是合法地以“真的好想你”为商标加工大枣产品而已。并且“好想你”根本达不到驰名商标的标准,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据悉,此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当庭做出判决,目前仍在审理之中。

  官司落败,“真的好想你”商标以后不能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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