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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茶”各个时期使用的烟标
拥有半个世纪的历史,至今仍经久不衰的云南第一个甲级香烟品牌“红山茶”,昨天(15日)因烟标的著作权问题被告上法庭,遭遇1000万元的索赔,成为云南最大一起烟标索赔案。提起诉讼的一方是“大重九”烟标设计者严浚的儿女们。
“红山茶”半个世纪香如故
原产于云南的“中国十大名花”之一山茶花,很早就被卷烟生产企业作为商标名称使用,其中最著名的烟标是红云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品的“红山茶”。
1956年,为振兴云南烟草,改变云南没有甲级卷烟的历史,云南纸烟厂成立了攻关小组全心研制。1957年5月,“红山茶”牌香烟问世,成为云南第一个甲级香烟品牌,“红山茶”香烟问世后深受“烟民”们喜爱,很快成为名牌产品。半个世纪香如故,如今,“红山茶”仍绽放着迷人的魅力。
严浚儿女:状告“红山茶”索赔千万
提起这桩千万元著作权索赔案的是“大重九”烟标的设计者严浚的儿女们。“1949年,父亲应当时云南纸烟厂经理苗某的委托,设计‘大重九’香烟烟标,1957年,由父亲设计的‘红山茶’香烟烟标又被云南纸烟厂采用。”严浚的大女儿严泌涓说。“红山茶”烟标被公认为云南省著名商标。1993年,严浚老先生去世。
2005年8月19日,严泌涓在参观“云南省首届烟标巡回展”时发现,从1996年起,烟厂将“红山茶”烟标由满底白色改成了满底红色,且从2004年起,许可多家联营企业使用这种红底的“红山茶”烟标。
“红云集团擅自篡改由父亲设计的‘红山茶’烟标,歪曲了作者对‘红山茶’烟标的设计构思,侵害了父亲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严泌涓说,红云集团未经同意并且未支付报酬,擅自超地域范围许可多家联营企业大量生产、销售经其篡改烟标的“红山茶”盈利,又侵害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去年12月,严泌涓和两个弟弟联名将红云集团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红云集团歪曲、篡改严浚设计的“红山茶”烟标,并擅自超地域范围许可他人使用该烟标销售盈利已构成侵权;要求红云集团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1000余万元。从法院了解到,严泌涓和两个弟弟为此交了21.4万元的诉讼费和律师费。
红云集团:
烟标是集体智慧结晶
15日,这起千万元烟标索赔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红云集团的代理律师提出,“红山茶”烟标是1956、1957年烟厂组织人员到上海进行调研,在吸取了上海的先进经验,经过烟厂数十人集体讨论最终确定的,并非是某个人的独自设计,而且烟厂在白底红山茶烟标出现之前就已经在使用“红山茶”烟标,最初使用的是绿底和红底的“红山茶”烟标,说明在严浚设计之前烟厂就有“红山茶”烟标,“而且之前几十年的时间里严老先生都没有向烟厂主张权利,现在,他的子女却说烟标是严浚设计的,谁看见他画过?在哪个画册上出版过?这是不客观,不尊重历史。”
对于严浚子女提出的千万元索赔,万律师表示,这是天价索赔。“这起官司说到底就是钱在作怪,红云集团取得现在的成就不是仅靠烟标,是几代红云人集体智慧和努力而来的,这对于很多默默无闻为红云集团作贡献的人是很不公平的。请求法院驳回所有诉讼请求。”
经过一上午的审理,法庭未作宣判,现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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