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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全球最大的厨具及小家电生产商——法国的SEB公司将维权战火烧至东莞,认为一项专利遭东莞德龙健伍电器有限公司侵权,涉案4个型号总共索赔800万元。据了解,后者是意大利Delonghi(德龙)集团下属的一家专业从事高端家用电器设计与生产制造的意资企业。“Delonghi”品牌畅销欧美、日本及东南亚各地。法律界人士称,一旦法院认定涉案产品落入原告发明权专利范围,被告将停止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
当事双方在法庭上就涉案产品向法官做现场比对。
原告:4个油炸锅型号侵权各索赔200万
原告SEB公司称,其是一家依据法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厨具及小家电生产商,业务遍及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SEB公司作为世界上第一台压力锅的发明者,一直在厨具及小家电工业领域代表着革命性的技术创新。
原告就“带有搅拌装置的烹饪器具及相关方法”,于2007年2月1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号为:ZL201010286923.X,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2月13日,现法律状态为有效。
2014年8月,原告在欧洲购买到4款标有“Delonghi”商标及“Made in China”字样的油炸锅,该油炸锅已落入上述发明权专利的保护范围。
经原告进一步调查了解到,“Delonghi”为意大利德龙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商标,涉案产品系意大利德龙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的关联企业——东莞德龙健伍电器有限公司生产。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被控侵权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向法院请求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产品侵权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等,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半成品及专用于制造被控侵权产品的模具;被告对涉案4个型号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0万元,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各10万元,共计800万元。
被告:涉案产品并未侵权并提请技术鉴定
对此,被告东莞德龙健伍电器有限公司认为,其生产的涉案产品,并没有落入原告所称专利保护范围,被告的产品采用的是现有技术。被告的“Delonghi”油炸锅没有在国内售卖,对于原告在国内市场没有任何损失,原告的天价索赔毫无依据。另外,有关涉案的发明专利,被告认为其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已对专利权的效力向国家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申请,目前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被告以此申请法院本案应该中止审理,并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有关技术问题予以鉴定的申请。
记者从东莞德龙健伍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网上招聘时所发布的简介了解到,该公司位于清溪镇,是在意大利米兰上市的Delonghi(德龙)集团下属的一家专业从事高端家用电器设计与生产制造的意资企业。
Delonghi(德龙)集团是一家意大利家族控股的上市公司,德龙品牌起源于上世纪初。该集团收购了许多家电品牌,其中英国拥有100多年历史的(Kenwood)健伍是最主要的一家。东莞德龙健伍电器有限公司是德龙集团的海外工厂,产品远销欧美、日本及东南亚各地,年出口总额超过15亿港元,是世界上家用电器的重要生产力量。
案件经过庭审调查后,东莞中院审委会委员、审判长程春华法官宣布休庭,要求双方当事人整理比对意见,对涉案被控侵权事实成立与否15日内提出书面完整意见,案件择日宣判。并请双方当事人相信将会得到司法的平等保护,无论是本土企业还是外地企业或国外企业,法院都会一视同仁,因为只要东莞有了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天的外地或外国企业明天就可能投资东莞发展,将成为东莞企业。
当事双方在法庭上就涉案产品向法官做现场比对。
原告:4个油炸锅型号侵权各索赔200万
原告SEB公司称,其是一家依据法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厨具及小家电生产商,业务遍及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SEB公司作为世界上第一台压力锅的发明者,一直在厨具及小家电工业领域代表着革命性的技术创新。
原告就“带有搅拌装置的烹饪器具及相关方法”,于2007年2月1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号为:ZL201010286923.X,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2月13日,现法律状态为有效。
2014年8月,原告在欧洲购买到4款标有“Delonghi”商标及“Made in China”字样的油炸锅,该油炸锅已落入上述发明权专利的保护范围。
经原告进一步调查了解到,“Delonghi”为意大利德龙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商标,涉案产品系意大利德龙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的关联企业——东莞德龙健伍电器有限公司生产。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被控侵权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向法院请求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产品侵权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等,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半成品及专用于制造被控侵权产品的模具;被告对涉案4个型号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0万元,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各10万元,共计800万元。
被告:涉案产品并未侵权并提请技术鉴定
对此,被告东莞德龙健伍电器有限公司认为,其生产的涉案产品,并没有落入原告所称专利保护范围,被告的产品采用的是现有技术。被告的“Delonghi”油炸锅没有在国内售卖,对于原告在国内市场没有任何损失,原告的天价索赔毫无依据。另外,有关涉案的发明专利,被告认为其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已对专利权的效力向国家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申请,目前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被告以此申请法院本案应该中止审理,并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有关技术问题予以鉴定的申请。
记者从东莞德龙健伍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网上招聘时所发布的简介了解到,该公司位于清溪镇,是在意大利米兰上市的Delonghi(德龙)集团下属的一家专业从事高端家用电器设计与生产制造的意资企业。
Delonghi(德龙)集团是一家意大利家族控股的上市公司,德龙品牌起源于上世纪初。该集团收购了许多家电品牌,其中英国拥有100多年历史的(Kenwood)健伍是最主要的一家。东莞德龙健伍电器有限公司是德龙集团的海外工厂,产品远销欧美、日本及东南亚各地,年出口总额超过15亿港元,是世界上家用电器的重要生产力量。
案件经过庭审调查后,东莞中院审委会委员、审判长程春华法官宣布休庭,要求双方当事人整理比对意见,对涉案被控侵权事实成立与否15日内提出书面完整意见,案件择日宣判。并请双方当事人相信将会得到司法的平等保护,无论是本土企业还是外地企业或国外企业,法院都会一视同仁,因为只要东莞有了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天的外地或外国企业明天就可能投资东莞发展,将成为东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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