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 蓝宝石长晶厂鑫晶钻9日发动专利战,对美商苹果子公司苹果亚洲、神脑国际、威宝电信提起侵害专利告诉,求偿新台币3亿元,这是台湾厂商首次挑战苹果。
苹果先前包下产能的美国极特先进(GT)本月6日申请破产保护后,鑫晶钻随即发动专利战,控告对象主要以台湾贩卖通路为主。
业界推测,这是鑫晶钻的战术之一,此时率先浮出台面,希望争取未来与苹果合作的机会。
3G电信业者威宝近期已与4G电信业者台湾之星合并,并更名为台湾之星,台湾之星表示,等收到起诉状、了解情况后,若有需要再统一说明。神脑说,神脑是销售端,属于善意第三者,将会与苹果公司商讨后再对外说明。
鑫晶钻负责人表示,鑫晶钻是蓝宝石材料开发应用于消费性电子产品的先驱,特别是将其应用在手机上的可替代零组件部位,鑫晶钻将蓝宝石用于手机镜头制造的专利申请比苹果早七个月。
据了解,鑫晶钻在2010年以前嗅出產品应用于手机领域的可行性,鑫晶钻一度听闻苹果在研究蓝宝石应用于手机领域时,即加速技术专利的撰写,在台湾、大陆、南韩、美国、德国分别拿下多项专利,做为未来市场竞争保障与手段。
鑫晶钻昨天发布重大讯息,向台湾智慧财产法院提告,指控苹果亚洲、神脑、威宝电信未经鑫晶钻同意对外公开销售,侵害鑫晶钻已取得的中华民国M438642号「取像装置及镜头装置」新型专利之物品。
鑫晶钻提出,三家公司应连带给付鑫晶钻新台币3亿元,以及自起诉送达日起至偿还日结束,以年息5%计算利息;并要求三家公司停止制造、贩卖要约、贩卖、使用、进口属于其专利权利范围的产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