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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三菱化学(Mitsubishi Chemical Corporation,MCC)与国立材料科学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terials Science,NIMS)共同发出声明,宣布有关控诉美国光电子材料研究生产商英特美(Intematix),侵犯其红色萤光粉在韩国的专利权之诉讼, 韩国专利法院日前驳回英特美上诉之声请,并于2014年6月3日裁定该专利有效。
韩国专利号816693所涉及的氮化物类型红色萤光粉,为三菱化学与独立材料科学研究所共同持有,统称为CASN(CaAlSiN3:Eu)、 SCASN((Sr, Ca) AlSiN3:Eu),广泛应用于LED、照明设备、显示等方面。除了韩国以外,三菱化学也于日本、美国、中国、台湾等注册专利,也同时拥有许多与 CASN和SCASN萤光粉相关的其他专利。
英特美于2012年9月7日,针对三菱化学的专利侵权诉讼,向韩国专利法院提出专利无效抗辩,2013年4月30日遭该院驳回,裁定专利有效。英特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韩国专利法院目前对此维持原判之裁定。
三菱化学与国立材料科学研究所表示,若有任何侵犯所属专利的情况,将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保护专利权。
韩国专利号816693所涉及的氮化物类型红色萤光粉,为三菱化学与独立材料科学研究所共同持有,统称为CASN(CaAlSiN3:Eu)、 SCASN((Sr, Ca) AlSiN3:Eu),广泛应用于LED、照明设备、显示等方面。除了韩国以外,三菱化学也于日本、美国、中国、台湾等注册专利,也同时拥有许多与 CASN和SCASN萤光粉相关的其他专利。
英特美于2012年9月7日,针对三菱化学的专利侵权诉讼,向韩国专利法院提出专利无效抗辩,2013年4月30日遭该院驳回,裁定专利有效。英特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韩国专利法院目前对此维持原判之裁定。
三菱化学与国立材料科学研究所表示,若有任何侵犯所属专利的情况,将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保护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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