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专利权人与侵权人握手言和 实现双赢
字号: +-
563
一个是专利侵权方,一个是被侵权方,原本看上去关系“剑拔弩张”的对立方,经武汉中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合作生产协议,一场侵权官司最终以“双赢”局面收场。
今年4月,吴茂盛在武汉某童车市场发现一款推车涉嫌侵犯了这项专利,遂将制造该推车的河北某车业有限公司及经销商尹某一并告上法庭。
该案在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吴茂盛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两被告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共50万元,以及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3万元费用。
今年10月,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不仅达成调解协议,还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委托生产协议》。双方约定,车业公司制造的涉案车辆,由吴按120元/辆的单价收购,收购数量平均每月不少于2000辆;在接受吴茂盛委托之外,车业公司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制造涉案专利产品,也不得自行销售涉案专利产品。车业公司向吴一次性支付7万元,余下43万元赔偿款从双方达成的委托生产协议的约定货款中抵扣。吴放弃追究两被告的法律责任并撤诉。
来源:长江商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