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
国内最大的地铁屏蔽门生产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在深圳宣布:该集团诉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侵犯地铁屏蔽门专利权的“地铁门案”有新进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维持方大集团一项地铁屏蔽门专利权有效。
方大集团表示,最近他们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方大集团地铁屏蔽门专利“可伸缩的承载连接装置”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作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时,分三种情况: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宣告专利权部分有效、维持专利权有效。方大集团认为,此次判定结果完全否决了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就其侵权的方大地铁屏蔽门专利“可伸缩的承载连接装置”的“无效宣告请求”。判定结果对“地铁门案”具有关键性影响。
方大集团称,自2006年12月份开始,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先后从方大挖走技术人员6人,涉嫌窃取屏蔽门核心技术。其涉嫌侵权的“接地支撑装置”和“可伸缩的承载连接装置”两项专利,都属地铁屏蔽门项目的技术专利。
今年3月,方大集团向广州市中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索赔1000万元。7月,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案件关联专利无效宣告请求。11月,该委员会对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提交的请求进行口头审理。12月,审查决定书下达。
针对方大的这些说法,记者致电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要求采访,但截至发稿时,该公司未给予回应。
据悉,方大集团创立于1991年,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系A股和B股上市公司。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是全部承担日本松下电工在华投资的“投资性公司”。(记者 彭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