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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总资产不过200万元、年产值1000万元的小企业,却被指控专利侵权,且索赔金额高达1724万元!这是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
德国西门子能量及自动化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称,该公司于1995年、2001年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操作其通信端口的方法”、“通用控制器扩展模块系统、方法和装置”等2项发明专利并获专利授权,目前仍处于有效状态。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在被告深圳市合信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信公司”)的销售商北京伊美特科贸有限公司公证购买了7种产品,这些产品侵犯其上述2项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合信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赔偿因本系列产品侵权案侵权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开支等费用,累计索赔1724.86万元,并保留根据进一步获知的证据对赔偿数额予以增加的权利。合信公司代理律师温旭指出西门子的两项专利权利极不稳定,自己已就95197172.7号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被受理,涉及该专利的诉讼案应中止诉讼。
他同时指出,西门子就2件专利同时提起7项诉讼,并巨额索赔,有滥用专利权、以大欺小之嫌。
6月中旬,法院对该系列诉讼案件公开审理。西门子代理律师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的要求,合信公司认为增加诉讼请求应在证据交换前完成。在技术对比环节方面,西门子认为庭审不具备技术对比的条件,请求支持专家鉴定;合信公司则认为,西门子应在开庭前证明合信的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其不举证、不进行技术对比是滥用诉权。就赔偿问题,西门子请求以行业内全球三大知名公司平均利润率乘以被告销售总量计算;合信公司认为应以法院对公司的帐册审计结果,或遵循法律上的填平原则酌情赔偿。
由于涉案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法庭将择日开庭进行技术对比。
德国西门子能量及自动化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称,该公司于1995年、2001年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操作其通信端口的方法”、“通用控制器扩展模块系统、方法和装置”等2项发明专利并获专利授权,目前仍处于有效状态。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在被告深圳市合信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信公司”)的销售商北京伊美特科贸有限公司公证购买了7种产品,这些产品侵犯其上述2项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合信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赔偿因本系列产品侵权案侵权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开支等费用,累计索赔1724.86万元,并保留根据进一步获知的证据对赔偿数额予以增加的权利。合信公司代理律师温旭指出西门子的两项专利权利极不稳定,自己已就95197172.7号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被受理,涉及该专利的诉讼案应中止诉讼。
他同时指出,西门子就2件专利同时提起7项诉讼,并巨额索赔,有滥用专利权、以大欺小之嫌。
6月中旬,法院对该系列诉讼案件公开审理。西门子代理律师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的要求,合信公司认为增加诉讼请求应在证据交换前完成。在技术对比环节方面,西门子认为庭审不具备技术对比的条件,请求支持专家鉴定;合信公司则认为,西门子应在开庭前证明合信的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其不举证、不进行技术对比是滥用诉权。就赔偿问题,西门子请求以行业内全球三大知名公司平均利润率乘以被告销售总量计算;合信公司认为应以法院对公司的帐册审计结果,或遵循法律上的填平原则酌情赔偿。
由于涉案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法庭将择日开庭进行技术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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