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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首次明确“非遗”司法保护政策

发布时间:2011-12-27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张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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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12月20日对外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首次提出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新产品制造方法之外的方法专利权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加大了对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正当行为的遏制力度。

  《意见》要求,积极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传统知识、遗传资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平合理地协调和平衡在发掘、整理、传承、保护、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关系。

  据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猛增,且增速呈加快趋势。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的数量从2001年的5265件持续上升到2010年的42931件,案件数量翻了三番,年均增长超过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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