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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域名吃官司

发布时间:2007-11-22 来源:新疆都市报 作者:
标签: 域名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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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西菱台钻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公司)的职员在网上键入公司域名时,搜索到的却是新疆奎屯市某五金工具店(下称五金店)的网页,产品图标与该公司的注册商标完全一致。11月20日,法院判决五金店停止使用并撤销侵权的中文域名和英文域名,并赔偿浙江公司2000元。

  今年9月,浙江公司发现,五金店注册并使用的网络域名,有明显故意搭他们公司网络域名便车的嫌疑。事发后,浙江公司多次找五金店老板周某协商,但都没有结果,遂向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金店停止侵权,并赔偿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西菱”注册商标已使用8年,认定为驰名商标。周某注册的中文域名与浙江公司的域名相似,足以误导消费者,其行为已构成侵权。(记者韩雪瑶,通讯员薛以乐、党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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