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 来自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的一位专家,Matthew Rimmer博士称,如果专利体系不能跟上21世纪的发展步伐,那么生物科技发明——如创造人造生命形式的方法——将面临着被不适当地阻碍或被私人企业所控制的危险,
Matthew Rimmer博士在其所著的书中对当前知识产权国际立法和生物发明的现状做了全面的了解——而预后与健康相差太远。
Matthew Rimmer博士称:“全球绝大多数专利体系都是在工业革命时发展起来的,这意味着它们在复杂的生命科学发明——如合成为生物、GM植物、人类基因和肝细胞——处理方面装备不良。”
Rimmer说,专利体系为那些符合新颖性、进步性和实用性标准的发明提供了保护。不过他认为,此法律工具对生物科技创新的保护还不充分。“对生物科技而言,我们过时的专利体系会产生一些有害的后果——其不仅会牵制研究人员充分利用试验手段以及创新可能的自由,其还会导致人们对生命形式的控制掌握在极少的人手中。”
Rimmer哀叹“专利钓饵(patent trolls)”公司的不断增加。这些公司往往为那些很微小的生物科技创新申请专利,然后对其他试图在该特定领域有所开拓的研发人员进行敲诈。
另一方面,Rimmer承认诸如美国克莱格凡特研究所(J. Craig Venter Institute)的科学家所面临的法律和道德方面的复杂状况。该研究所欲尝试为合成生命形式的方法申请专利。而其中所涉及的生物体非常简单。Rimmer认为,类似研究可能导致更为复杂的生命形式领域专利的诞生。
Rimmer博士认为,为了为科学创新提供更多的激励和保护,澳大利亚和其他地区应当在专利申请挑战方面应当具有更为广阔的视野。他还表示,应当为试验提供更多的法律辩护。最后,Rimmer博士认为,应当加大专利获取的难度,这对“专利钓饵”而言也会是一个打击。(编译自知识产权通讯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