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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骗来的商业秘密生产竞争对手的产品,获利近600万元。记者获悉,日前江油市法院对这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公司罚金20万元,其法人代表韩卫民获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3年,韩卫民与周伟利、赵春青(已判刑)合谋生产与江油一家公司相同类型的破碎机,三人到这家公司挖技术人员、重金购买技术资料被拒后,周赵二人骗取了对方公司技术员兼资料保管员唐某的信任,擅自拷贝了相关图纸资料。随后,韩卫民与其妻子注册成立了一家机械制造公司,利用获取的资料,开始生产破碎机。截至2006年8月,韩卫民的公司已生产破碎机10台,获利近600万元。由此给江油这家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共计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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