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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取商业秘密自当老板 法院调解达成和解

发布时间:2009-01-20 来源:无锡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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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聘于某汽车配件营销公司,却利用工作的便利和领导的信任,私自盗取公司机密。之后借口辞职,实则另立门户,凭借窃取的商业机密笼络原公司客户,给原公司造成损失。日前,这一侵犯商业秘密案经北塘法院调解已达成和解协议,窃密者赔礼道歉并当场销毁资料。

  户资料、产品资料、价格及历史交易记录输入电脑中的汽车配件营销系统,夏某则受聘在张某处担任销售工作,因工作缘故并深得张某信任,有机会经常接触到张某的第一手营销资料。2008年6月,夏某突然从张某处辞职,之后自己当起了老板,也经营汽车配件。然而近几个月来,张某发现自己的客户中有不少莫名其妙地中止了业务往来,经与客户沟通,原来这些流失的客户纷纷与夏某做起了生意。原因是夏某的所有产品价格都比张某低5%。张某恍然大悟,于2008年12月起诉至北塘法院,要求夏某立即停止使用张某的商业机密资料并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

  法院认为,夏某的行为已构成了对张某商业机密的侵犯。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夏某向张某赔礼道歉,将所使用的商业秘密资料交给张某销毁,张某则放弃经济赔偿要求,并撤回对夏某的起诉。(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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