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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6日,汕头保税区三宝光晶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汕头三宝公司),向汕头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汕头12312)投诉温州坤彩珠光颜料有限公司杨伦全侵犯该司研发的《湿法合成云母精密分级方法》和《一种云母粉及其制备方法》的商业秘密。我中心受理后,于4月17日将该案件的线索及其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交汕头市公安局处理,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就该案件作出重要批示,同时落实局经侦支队知识产权大队尽快开展查处工作。6月14日,案件当事人杨伦全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20日被逮捕,羁押于汕头看守所。2008年4月8日,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汕濠检刑诉[2008]第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伦全侵犯商业秘密罪,向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立审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杨伦全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侵犯汕头三宝公司商业秘密的事实没有异议,4月25日,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杨伦全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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