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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离中国公司有多远——访奥睿律师事务所董事长、全球知识产权团队主席加里·卫斯

发布时间:2007-10-23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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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里·卫斯(GaryWeiss)


  奥睿律师事务所董事长,奥睿知识产权团队主席。他曾代表AMD公司、CNetNetworks,Inc.、基因泰克公司、朗讯科技公司等众多客户参与涉及商业秘密、工业间谍和人才掠夺等方面的民事和刑事诉讼。

  法制日报:

  我们注意到,您在商业秘密案件方面屡有建树,当初您为什么选择了商业秘密法这个领域呢?

  加里·卫斯:

  我是1983年开始做的律师。之所以选择商业秘密法,是因为商业秘密一直是个争论最敏感的话题,它涉及到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一个核心雇员的离开,或者是婚姻失败之后,都有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

  一方面,雇主认为他的知识产权被偷盗了;另一方面,雇员认为自己是在自由就业。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互相冲突的两种观念,需要我们按照法律关系来解决,来使他们达到平衡。同时,这里面还包含着很多技术。

  把人的感情和技术结合起来,这就是一场非常有意义的争论。当最后通过发现事实来解决问题,整个过程非常的刺激,也让人非常有成就感。

  法制日报:

  1983年至今美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怎样一种情况?

  加里·卫斯:

  美国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本身,从1983年到现在并没有太大的改变。改变的是,由于高科技的突飞猛进,使得案件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以前可能是几万美金就结束的商业秘密案,现在却可能要花上亿美金。

  另外,当时在发现事实过程中寻找的证据都是一些纸质资料或者磁带。现在就完全变了,办公用的大多是手提电脑。我们需要雇佣专家,花费大量时间来检测雇员的电脑带走或者装进过什么。

  法制日报:

  您刚才在演讲中提到,一些外国留学生涉嫌商业秘密案。通过这些案子,我们可以得到那些经验、教训?

  加里·卫斯:

  外国留学生涉嫌商业秘密案的案子,原被告双方我都曾代理过,当然不是在同一个案子。在目前情况下,大部分外国留学生往往是被告方。因为他们被认为,离开美国回国后,就把技术带回本国。

  作为被告,他应该立刻就找律师,由律师帮助他分析对方情况,以做一个策划对抗对方的诉讼。

  首先要分析的就是,看雇主所说的商业秘密是不是商业秘密,也许早就被别人发表过,只是雇主不知道。如果有第三方已经知道或者已经被公开,我们即使拿走了,也不属于商业秘密,雇主就不能对我们采取那样的行动。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向法官和陪审团证明,实际上这个案子的雇主并不是针对知识产权的纠纷,他只是想限制对方的竞争,所以以这种名义用打官司的方式来打击对方。实际上,经我们分析发现他对雇员不好,工资很低,限制他们自由就业。所以要让法官相信,这不是商业秘密;还要让法官相信这只是贪得无厌的雇主为了限制对手,设法不让对手参与竞争而使的伎俩。

  法制日报:

  以您多年代理商业秘密的工作经验,您对中国企业有哪些建议?

  加里·卫斯:

  第一点很重要,首先我想说的是,中国公司的工程师一定要发展自己的知识产权。中国的工程师都很聪明。所以,如果他们发展自己独立的知识产权,就可以避免借用人家的趋势,毕竟借用是要花学费的。如果我们把技术改变一下、改进一下,创新一下,那就变成我们自己的东西了。

  第二,在美国,很多人包括留学生都没有意识到,当你在一家公司工作时,你在头脑里渐渐形成的想法,哪怕你从来没有把它写下来,然后你就跳槽到了别的公司,并开始实施你的idea,这也属于偷盗行为。因为它是你在原来的公司环境下形成的,你领着公司的薪水,你用公司的器械设备。

  法制日报:

  中国公司如果要到美国去投资,关键要做好哪些功课?

  加里·卫斯:

  中国公司如果到美国去投资,不管用什么方法来投资,首先都要做到尽职调查。

  比如购买公司,第一要调查的就是公司的专利。要看公司的产品是否受专利保护,如果不受专利保护,买了就白买,因为谁都可以抄袭它。如果受专利保护,则要看这个专利是否有效,是否侵权。第二要了解这个公司目前是否欠债、是否在诉,你要确定你买的到底是财产还是债务,是财产还是诉讼。第三,你也要了解,公司知识产权的价值到底是多少。

  对于尽职调查我们往往有一个调查表,表上的内容包括公司的债务、净资产、专利、商标、域名等各是多少,是否处于诉讼状态,是否属于公司所有等,加起来一共有四页多长。

  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美国的劳动法。比如在买一家公司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公司的工程师、科学家们有没有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是否约定他们在公司工作期间所有的发明创造都属于公司所有。否则,买来之后,这些工程师、科学家们跳槽到别的公司,就会把技术带走了,把财产也带走了。

  法制日报:

  您如何评价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加里·卫斯:

  虽然很多国家批评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够,但很明显这些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不断的进步,中国自主研究的产品、技术越来越多,他们越来越多的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这是个可喜的现象。

  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案子,外国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司,或者中国公司起诉外国公司,法院判决外国公司胜诉。外国公司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得到迅速提高,法院整个知识产权能力也在逐步提高,这也是个非常可喜的进步。

  当然了,最重要的,真正能让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得到提高的,是中国公司都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当中国公司都拥有了自己独立的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个局面就会改变了,到时候,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才得到真正实现。(记者 朱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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