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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老东家商业秘密 磨具公司被罚29万

发布时间:2007-06-18 来源:红网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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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窃取他人商业秘密,长沙一磨具公司被判罚29万元。4年前,谢友离开原东家湖南方圆磨料磨具公司(以下简称方圆公司),来到长沙开了一家生产同类产品的长沙兴大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大公司),因涉嫌窃取核心技术,兴大公司被方圆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娄底市中级法院以“偷窃他人的商业秘密”为由判罚兴大公司29万元。昨天,兴大公司被强制执行终审生效的判决结果。
  
  2003年7月前,谢友在方圆公司担任业务员。1999年至2001年间,方圆公司花费70余万研制成功一项新的压制磨具的技术。为保护这项核心技术,方圆公司与技术人员等签订保密协议。“谢友对这项技术是了解的。”方圆公司总经理毛连华说。2003年,谢友辞职后到长沙创办兴大公司。
  
  “我也是偶然中才发现自己的技术被人盗用了。”毛连华说,邵阳某配件厂一直从方圆公司进货,但后来转而从“声称价格略低、质量要好”的兴大公司进货。就在此时,方圆公司原骨干人员曾勇、谢旭明、肖江山等也陆续加盟兴大公司。
  
  于是,毛连华在娄底将兴大公司告上法庭。他认为,兴大公司窃取了其新技术并获取暴利,侵犯了其商业权益。
  
  在庭审过程中,兴大公司认为,自己所掌握的技术是公司创办人谢友不断总结得来的,国内有关论著也对该技术进行过披露,因此兴大公司掌握的技术不是原告的商业秘密。
  
  但是,由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和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磨料磨具分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认为,方圆公司所掌握的技术在国内文献报道中尚未发现,在同行业中,也尚未发现有相同方法用于生产。
  
  经过数月的取证庭审,近日,娄底市中级法院对方圆公司诉兴大公司侵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谢友和兴大公司无法说明生产技术的合法来源,故认定谢友与兴大公司侵犯了方圆公司的商业秘密。”法院判决,兴大公司及谢友、肖江山共同赔偿原告方圆公司经济损失29万元。(作者 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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