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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发微博指责《歌手》侵权,湖南台电话道歉并补办授权手续

发布时间:2017-02-20 来源:IPRdaily 作者:潜伏的IP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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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9日上午9点,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发微博指责《歌手》在第五期节目中演唱的歌曲未经过授权就擅自演唱,侵犯了作为版权所有者的自己与作者尹约、钱雷的权益。

高晓松发文称:“这首歌的词曲版权在我这里,到今天为止主办方也没来申请过授权。尤其是这个版本歌词有改动,更应该申请改编权。作者尹约钱雷虽然都是新人,也同样应该受到尊重。”


高晓松发微博原文为:

“哇!竟然是用只比那英原调低一丢丢的超高key唱完的!厉害!同时再唠叨一次:这首歌的词曲版权在我这里,迄今主办方也没来申请过授权。尤其是这个版本歌词有改动,更应该申请改编权。作者尹约钱雷虽然都是新人,也同样应该受到尊重。”

之后就有网友们评论,认为节目组版权意识太薄弱。


而在下午17点13分时,高晓松发微博表示,湖南台已打来电话道歉并补办授权手续。


高晓松发微博原文为:

“湖南台已打来电话道歉并补办授权手续, 张杰加油!//@高晓松:哇!竟然是用只比那英原调低一丢丢的超高key唱完的!厉害!同时再唠叨一次:这首歌的词曲版权在我这里,迄今主办方也没来申请过授权。尤其是这个版本歌词有改动,更应该申请改编权。作者尹约钱雷虽然都是新人,也同样应该受到尊重。

而在同一天,《弯弯的月亮》词曲作者李海鹰也发声指责歌手不尊重音乐版权。

他写道:“《月亮粑粑》@赵雷Z演绎的很出色,这首歌曲里大段使用了我创作的《弯弯的月亮》,但很遗憾,节目制作方、演唱者没有与我进行任何形式的沟通。@歌手2017 @芒果TV你们应该很好的重视音乐的版权问题,这是音乐的根本,音乐人的根本。”


前段时间被热议的维塔斯状告《歌手》侵权一事,也是因为音乐版权未授权而引起的。

从维塔斯到高晓松,再到李海鹰,音乐综艺频陷翻唱授权纠纷,这是一件坏事呢?还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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