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这里几乎每天都有重大新闻发生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你这样玩坏Emoji表情,是否有侵权风险?

发布时间:2016-01-21 来源:知产力 作者:钱开耘
标签: Emoji表情
字号: +-
563
       想到表情包,大多数的第一反应是手机键盘输入里自带的那些表情。表情包Emoji来源于日语的“絵 (e ≅ picture) 文 (mo ≅ writing) 字 (ji ≅ character)”,最早在1999年用于日本手机。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Emoji无法在手机厂商中通用。自从苹果公司发布的IOS 5.0输入法中加入了emoji后,这种表情符号开始广泛传播,普遍应用于各种手机短信和社交网络中。 

       数据显示,全球大约有20亿智能手机用户,而每天有60亿个表情符号通过手机通讯类App传播。从交流方式上讲,表情符号与消费者的关系更亲昵,更富有表现力。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一幅图画抵得上千百个文字。正可谓“不可言传,只可Emoji”。 

       你知道吗,这种表情是有标准的噢,名为Unicode。为了避免设备的兼容性导致的跨终端显示表情符号的问题,以苹果和Google为首成立了Unicode委员会,以致力于发展和维护Unicode标准。最新的一版是2015年6月17日发表的Unicode第8版标准。以下是标准中的一小部分符号,你一定觉得很熟悉吧。


       除了这种Unicode标准的表情包,几乎每个手机厂家都有自己开发的表情,这些表情包的含义各自不同。贴两张图,读者随意感受下。 

       不同手机里的鬼脸


       不同手机里的尖叫: 




       被玩坏了的表情包 

       近年来,Emoji日渐有被玩儿坏的趋势。 

       2015年7月,索尼动画公司用了将近七位数的价钱在竞拍中击败了华纳兄弟和派拉蒙,赢得了以emoji表情为主题的电影制作权。据说,即将出任导演的Leondis创作了一系列故事脚本。由于此次竞拍并没有什么实体权利可供购买,很快另一部作品也要开拍,所以索尼对此次竞拍才如此急迫。无论如何,这次竞拍至少从侧面反映了Emoji的火爆程度。 

       “2016 款雪佛兰科鲁兹已经无法用言语形容啦!” 通用汽车雪佛兰在官网上发布了一份完全由 Emoji 表情写成的新闻稿。欲知含义,请参加官网。 

       也许正因如此,制作聊天表情已经成为一门产业。 

       2015年2月,一家专门做聊天表情的创业公司Swyft Media就被全球著名字库商Monotype Imaging斥资2700万美元收入麾下。Monotype Imaging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字库,但他们意识到人们在沟通时所使用的符号已经不再仅限于文字字符,借助表情符号的扩充,可以更好地带动用户增长。 

       除了Emoji这种表情符号,表情包还有以动漫形象和影视剧照作为素材使用的,尤其是在中国,后两者在中国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随着表情符号越来越频繁地使用在输入法、app、公众号、广告等领域,甚至有很多第三方开发者已经通过表情包的开发获取收益,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这种符号是否有知识产权保护,随意开发和使用是否有侵权风险? 

       通用表情符号的正确打开方式 

       前面提到过,手机里面经常出现的表情包是一个叫做Unicode的委员会负责制定的。有不少开发者对这种表情包的商业使用和二次开发究竟是否侵权没有把握。 

       在Unicode委员会的网站http://unicode.org/copyright.html可以查到使用Unicode字符库的使用条款。声明Unicode对字符库拥有著作权并且保留全部权利。因此,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表情是有著作权的。 

       那么使用和开发是否会涉嫌侵权呢?根据官方网站中的分发条款看,这一点应该是过虑了。 

       关于分发条款简单翻译如下: 

       所有Unicode字符库需要根据以下使用条款进行分发: 

       获得Unicode数据文件和软件的副本以处理数据文件或软件是免费的,无限制的,包括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发行、分发和/或销售数据文件或软件的复制件,以及允许他人进行上述操作。但在使用时应当附有上述版权和许可声明并且所有修改的版本应当附有上述声明。 

       此外,所有向Unicode委员会推荐字体的主体被称为字体供应商,均需要签署许可声明,声明授予该委员会一个永久的、全球范围的、非排他以及免费的许可,且保证字体是该供应商原创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从上面的条款来看,使用和二次开发Unicode表情符号的版权风险很小。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围绕Emoji还有一些潜在的专利技术,如著名通信公司MTEL就曾于2014年起诉苹果侵犯其Emoji相关技术,但最终被认定不侵权。但是下面的技术也许在不远的将来会掀起一场大战。


       以上是微软在2014年10月1日申请的WO2015050910,这是一个与键盘输入Emoji表情预测有关的专利,已于 2015年4月9日在美国公开(US2015100537),目前仍在审查程序中。这个专利申请的主权利要求是一种方法,范围相当大,仅包括三步:检测设备的输入字符,产生包括一个或多个与检测到的输入字符相关的预测字符(其中包括一个或多个Emoji),选用一个或多个预测字符以继续输入字符。如此宽泛的权利要求一旦授权,基本上可以涵盖目前Emoji应用的所有场景。输入法应用和内置输入法的设备厂商又要哭晕在厕所了。当然了,至于这个PCT专利有没有进入中国,目前仍然不得而知。这种侵犯风险的假设还得根据实际进入国家和授权情况假以时日静观其变。 

       动漫类表情符号的正确打开方式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动漫类的表情包都是使用频率最高的,笔者大体将其分为两类,知名卡通形象衍生和新创作的动漫形象。 

       在中国,微信和陌陌都有专门的表情平台,表情平台的表情分为腾讯自有、知名动漫以及第三方投稿表情,可以通过免费、付费购买或者打赏的方式获得。在腾讯的表情平台可以看到,每一个表情包最后都有copyright©符号来标记著作权人。笔者在中国版权中心的网站进行了检索,发现很多平时常用的表情包都有相应的著作权登记。 

       尤其是腾讯近来申请了不少表情包的著作权。从2015年年底的申请看,腾讯就一些已经发表了很长时间的表情作品进行了申请,且似乎2015年底开始有加大力度申请的趋势,看看上面的表情你都熟悉吗,基本上都是在2015年12月进行的申请。不知道企鹅公司是不是有所打算呢?呃,笔者是不是不小心说多了。。。此外,海绵宝宝、兔斯基表情包的著作权分别归派拉蒙的母公司Viacom和透纳娱乐(Turner Entertainment)所有。而很多知名的第三方表情也都分别有著作权人申请,如以暴走漫画为作品名称,著作权人为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13条记录。 

       动漫图片用在微信里宣传构成侵权吗? 

       原创的动漫图片是一种常被使用作为表情的作品,这种作品通常由作者个人创作,一般都会在图片中编辑文字以描述并强化图片带来的视觉效果。 

       尽管原创图片通常都有著作权,但是很多人认为,网络上对于将图片作为表情或类似传情达意的方式属于合理使用,即构成《著作权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为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是,下面这个案例可能对上面的想法是一种打击。 

       在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与林立斌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2013)徐民三(知)初字第1143号】中,被告在其网站的广告中使用了权利人的一幅原创图片,使用方式为在该广告截屏正中约九分之一页面大小为一图相框,框内由“动动手指成为这个盛夏最幸运的人!”及“微信签到每日惊喜送不停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两幅图像轮替显示。其中“微信签到每日惊喜送不停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图像中右侧约三分之一面积刊载了与涉案美术作品近似的图片。点击图相框后,出现“微信签到5重奏每日惊喜送不停”活动公告,参与活动者需按规定发送信息并关注平台微信,即可有机会获得主办方馈赠的奖品。 

       笔者特意去搜到了以上涉案图片,你看了不觉得这就是常见的表情图片吗?而以上描述,你是不是很容易脑补出上面这种使用方式正是目前各类官网,官方微信中经常使用的方式?但判决结果呢?可能却不是你以为的那种结果。在本案中,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擅自在其经营的网站中将涉案美术作品用于宣传推广相关微信参与活动,已侵害了原告林立斌对涉案美术作品所享有著作权中的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著作权的侵权并不以是否盈利为构成要件,因此尽管法院认定,上面的图片仅用作增加网站的吸引力本身不是营利性使用,但是这种方式并不构成合理使用哦。 

       究竟侵犯了版权人的什么权利? 

       从上面的案子引申出去,即使在某些构成合理使用的场合,也应当注意,尽管合理使用无需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需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当然了,考虑到目前网络上的这类原创作品很多在创作、发表时并不署名,因此未经许可的使用并不侵犯作者的署名权。如果使用的场景中试图表达的含义与图片创作时作者的本意相同,即使对于图片或文字细节进行了微调,通常也不会被认为侵犯修改权或保护作品完整权。在网络上的使用可能会被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的复制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 

       从案例的检索情况看,目前的图片侵权的判赔的数额通常会综合考虑图片本身或者同类作品的市场许可价、使用涉案作品的商业推广用途、涉案作品于商业广告中所占面积比例、被告实施侵权手段和情节、侵权时间和范围、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等相关,具体数额在千元或几千元左右。此外,还会判决赔偿实际支出和律师费。如此看来,是否使用还需要仔细权衡。 

       而赔礼道歉等适用的情况很少。尤其是对于原告是作品的被授权方的情况,本身没有著作权人身权,不适用赔礼道歉。因此,这一点通常不用担心。 

       原创类的表情作品权利声明如何撰写 

       除此之外,目前微信平台出现了很多投稿表情,这类表情的使用大多免费提供,以用户打赏形式获得部分补偿,少数需要付费下载。通常作者都声明保留了著作权,因此,除了在微信平台上按照规定使用之外,其他使用方式有侵权的风险。 

       如果是在平台的表情商店发表的,需要同意腾讯的《微信表情开放平台服务协议》,一旦放到表情平台,用户就要遵守腾讯的《服务声明》,就不用作者自己费心了。相应的,微信也早就为你准备好了侵权投诉指南。照着做就妥妥的了。 

       那么,对于散落在互联网的个人表情作品,如何撰写权利声明呢?下面的判决给原创者们提了个醒。 

       在郭泽龙与天猫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2015)杭余知初字第344号】,法院认为,原告提供“歪脖子拯救地球”系列表情的免费下载且未做著作权限制声明的应当视为著作权人允许他人免费商业性使用。即使事后又主张商业性使用侵权,则属于有违诚信原则,对社会公众显属不公。有意思的是,法院在判决最后指出,对于权利人采用诉讼方式表明不同意商业使用的,他人在判决后不得再使用权利人的作品。 

       笔者建议,首先,应当保持权利声明的一致性。否则,只要在某一次发布时未作著作权限制,很可能就会被视为授权下载者免费使用作品,否则有违诚信原则。此时,想要回复权利限制的状态恐怕只有采取诉讼手段了。 

       知名卡通形象的表情包能随便开发吗? 

       知名卡通形象也是最常被用来作为表情包素材的,这类形象多陪伴目前主流消费人群长大,已经有长期的群众基础,如机器猫、加菲、迪斯尼卡通人物系列等。 

       这种表情包的开发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取得权利人的授权,否则在后续的商业使用中会面临较大的问题。当然,这并不妨碍开发后的卡通形象本身享有著作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极少数基于原始动漫形象的独创性不高的部分创作的作品,也存在形成新的作品的可能性。如在艾影商贸有限公司与上海丫丫以及上海壹佰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中【(2014)浦民三(知)初字第1097号】,法院就认为,原告主张权利的“哆啦A梦”卡通形象的躯干部分独创性较低,就其与“叮咚小区”应用软件图形已经剔除了思想以及公有领域部分的相同及相似之处判断分析,尚不足以构成实质性相似。同时,原、被告作品间存在着较多的不同之处与较大的视觉差异,如对原告作品予以保护,将妨碍他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创作自由。 

       当然,这个案子中法院认定“哆啦A梦”脸部的独创性较高,而动漫表情包通常是完整的卡通形象,不太可能出现上一节介绍的通用表情中仅有肢体形象的情况,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未经许可地使用还是构成侵权,尽管这种图片本身是有著作权的,但属于演绎作品,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行使演绎作品著作权时不得侵害原作品的著作权。具体来说,演绎作品应当标明从何作品演绎而来,标明原作者名称,不得侵害原作者的其他人身权;在行使财产权时,需要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前面提到的歪脖子拯救地球系列,主要是由于许可声明的问题导致的诉讼,但可以推想,如果其真的在市场大火了,恐怕真正的权利人也就该上门主张侵权了。

(图片来自网络)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