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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首谈版权纠纷:反对滥用避风港原则

发布时间:2009-11-25 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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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消息,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近日在接受腾讯科技专访时表示,国家版权局反对网络服务商利用所谓“避风港”制度来规避法律,对有一些明显的侵权行为把“避风港”作为“挡箭牌”。这也是国家版权局首次对互联网视频版权纠纷发表意见。

  同时王自强也表示,支持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简称“文著协”)就谷歌图书侵权一事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维权。

  反对利用避风港规避法律

  针对目前愈演愈烈的视频版权纠纷,王自强认为,出现这种权利人和使用者的版权纠纷很正常。关键是怎么样来解决和看待这种纠纷。

  目前,美国和中国的相关法律均为网络服务商提供了“避风港”制度。在一般版权纠纷中,互联网技术服务商不应该承担无限责任。

  但王自强司长指出,国家版权局反对网络服务商利用所谓“避风港”制度来规避法律,对有一些明显的侵权行为把“避风港”作为“挡箭牌”。

  王自强认为,网络服务商应该积极主动地维护权利人,对明显的侵权盗版行为予以屏蔽,这是网络服务商要做的。权利人也要加强与网络服务商的合作,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王自强还表示,互联网企业里把内容服务和技术混合在一起,“为了自己的利益,把一些本来不是很突出的问题扩大化,形成竞争关系”,王自强对这种现象表示反对,他认为两者矛盾可以得到化解。

  支持文著协维权:谷歌图书应尊重中国规定

  王自强称,谷歌把中国500多个作家、1.8万部作品通过扫描的方式制作成数字化是不争的事实,已涉及到中国作家权益。而谷歌一再强调所谓的扫描或者是提供浏览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看到谷歌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依据。国家版权局支持中国作家、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作家协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维权。

  王自强表示,谷歌是全球最大的数字化图书馆。谷歌图书版权纠纷也反映出在互联网和数字化时代,不管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的制度设计上很多事情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通过这一案件可以启发各个国家立法者怎么来解决互联网管理数字化作品以维护著作权的合法问题。

  据悉,这是国家版权局对谷歌图书版权纠纷一事的最新表态。此前,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张秀平在接受腾讯科技专访时也表示,谷歌在中国就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张秀平称,文著协是文字作家的集体管理组织,他们提出这个要求是代表了广大作家的共同的心声,他们的要求是合理的,应该说并不过分。他很高兴看到谷歌高层领导和文著协领导就谷歌版权纠纷沟通,这是一个好的现象。

  “谷歌图书与著作人之间有矛盾并不可怕,但双方必须妥善解决这些纠纷。中国版权协会希望谷歌今后能更好地尊重中国相关的规定、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据悉,谷歌数字图书馆从2004年开始启动,扫描的图书来自美国各授权的图书馆,其中包括大量的中文图书。该项目遭到中国作家强烈抗议。谷歌近日来京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就备受关注的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一事,已进行了第二轮正式会谈。(雷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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