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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字版权起争议 作家欲告文化公司

发布时间:2007-11-23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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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但不告诉我这件事情,而且还不给我应得的版税,这严重违反了出版法和我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我一定要起诉他们。

  ——昨日,青年作家佐耳告诉记者,私自将自己长篇小说《阿耳的海豚音》的繁体字版权卖向台湾,他准备将北京华章同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合同规定,华章同人有权将授权作品的中文繁体字本和外文本使用权转让给境外出版人,转让需向佐耳另付稿酬,转让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另行签订合同。

  “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长篇小说《阿耳的海豚音》更名,卖到台湾并出版。”佐耳说。

  华章同人总经理陈建军说:“从合同讲,我们拥有作者的繁体字以及外文翻译的版权,可能沟通中出现了误会,佐耳对其作品被更名、出版不满。”(记者 郝洪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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