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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卖盗版碟各领刑 法院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发布时间:2007-08-29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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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合伙贩卖盗版光盘,并纠集众多“马仔”站街叫卖。昨天,市北法院对罗某等贩卖盗版光盘的犯罪分子作出一审判决,罗某被判刑 3年,其妻王某等人各领刑。

  去年10月10日,四方警方捣毁了孙某在电子信息城附近的窝点,缴获少量“黄碟”和盗版光盘,同时将孙某购进非法光盘的上线罗某等人抓获。后据了解,警方在罗某及其妻子王某住处缴获盗版光盘1400余张。

  案发后,孙某很快被移送四方法院并判刑,而罗某则在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罗某继续在黄台路电子信息城附近进行盗版光盘买卖。今年1月16日,市北警方再次将罗某等人抓获,查获盗版光盘3700余张。至此,罗某“金字塔”式贩卖盗版光盘的模式显露无遗。

  据有关办案人员介绍,罗某是金字塔的“塔尖”。罗某之下是妻子王某和褚某、柏某等四五名骨干分子,再往下是孙某等一批批发商,最下层则是拉客的“马仔”。

  经市北法院审理认为,罗某、王某、褚某、柏某违反著作权法规定,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因为罗某夫妻还有年纪尚幼的孩子,昨天,经合议后法庭对此案作出判决,罗某被判刑3年,其妻王某被判二缓二,褚某获刑一年,柏某获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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