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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遭抢注 名字被替换《俏夕阳》编导很苦恼

发布时间:2007-07-04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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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一队装扮俏丽的老太太演绎的地方舞《俏夕阳》获得春晚歌舞类节目一等奖,随后,《俏夕阳》便“火”了起来。但《俏夕阳》的编导范锦才却并没有因此感到快乐,相反,这一年多,他说他始终在遭遇侵权的困扰情绪下生活。

  昨日,范锦才在中国开滦煤矿艺术团自己的工作室内告诉记者,“我感觉自己生的宝贝孩子真的被别人抱走了。”

  谈起2006年春晚的《俏夕阳》,编导范锦才的脸上展现出欣慰的表情。他说,在《俏夕阳》上春晚之前,从1984年开始他已致力于皮影舞的创作,也得到了专家的肯定和高度评价。而春晚上的《俏夕阳》从2005年11月29日开始排练,便受到了中央电视台的指导,是一部精心打造出的精品之作。范锦才说,为了这个舞蹈,他倾注了太多的心血。

  随着《俏夕阳》在春晚舞台上一炮走红,有关“俏夕阳”的各种商标、域名的抢注也呈现出火暴趋势。此时,作为《俏夕阳》编导的范锦才才意识到,如果再不进行注册,自己的宝贝“孩子”就要被别人抱走了。2006年3月,范锦才来到河北省版权局,对《俏夕阳》进行作品版权登记,申请著作权保护。

  有了自己“户口”的《俏夕阳》舞蹈作品本应受到法律保护,要是有人演出就应该向编导范锦才说明,并支付部分费用。可事实并不是这样,范锦才依然遭遇着被侵权的烦恼,并没有人因要出演他编导的《俏夕阳》作品而向他请示,甚至有人公开在作品的编舞栏上署上了自己的名字。

  最让范锦才痛心的是,带了10年的舞蹈队现在已经与他形同陌路,不再听他指挥。2006年春晚过后,“俏夕阳”舞蹈队全国各地演出若干场次,经济效益无数,可就是没有他的份儿。“现在队里演出根本不让我知道,得到报酬也不会告诉我。”

  范锦才说,他很愿意创作经典作品为唐山做贡献,可现在因为侵权困扰他,再也没有心思搞创作了。为防止再发生类似的事件,6月27日,范锦才不得不专程赶往河北省版权局将自己创作的另外两部舞蹈作品《赶驴》和《醉夕阳》申请作品登记。(记者 齐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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