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2017年中国商标金奖拟获奖名单公示
字号: +-
563
根据《2017年中国商标金奖评选活动方案》《2017年中国商标金奖推荐评选办法》,2017年中国商标金奖评选委员会于5月16日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了 “商标创新奖”7个、“商标运用奖”7个、“商标保护奖”6个拟获奖对象,现公示如下:
一、“商标创新奖”拟获奖名单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5、北京东道形象设计制作有限责任公司
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7、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商标运用奖”拟获奖名单
1、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2、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4、福建泉州匹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5、东风汽车公司
6、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7、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商标保护奖”拟获奖名单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周波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
3、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案件指导科副科长林洋
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5、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6、黄埔海关法规处
公示期为2017年5月31日至6月6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2017年中国商标金奖评选委员会提出,并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
电子邮箱:waiban.sbj@saic.gov.cn
2017年中国商标金奖评选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一、“商标创新奖”拟获奖名单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5、北京东道形象设计制作有限责任公司
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7、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商标运用奖”拟获奖名单
1、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2、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4、福建泉州匹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5、东风汽车公司
6、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7、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商标保护奖”拟获奖名单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周波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
3、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案件指导科副科长林洋
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5、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6、黄埔海关法规处
公示期为2017年5月31日至6月6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2017年中国商标金奖评选委员会提出,并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
电子邮箱:waiban.sbj@saic.gov.cn
2017年中国商标金奖评选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评论